一是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行政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核定征收等相关制度,今年共审批办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6个,审批率达100%,核定15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共135.69万元。二是强化水土保持验收管理。持续推进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报备和核查验收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是否到位的重要评判标准,全力督促项目业主积极开展自主验收工作。今年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16个,开展验收核查2次。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通过遥感监管、书面检查、现场复核等方式,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严格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共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8份,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完成水利部及省级下发疑似违法扰动图斑现场复核21个,认定并查处违规项目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