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强化水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凝聚水环境保护群策群治的强大合力。
二、综合施策,加强河湖治理保护。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扎实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湖长制目标任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占河道行为,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天然水域全面禁捕,不断优化水生生物生存环境。
三、突出实效,保持水环境质量稳定。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以实施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为抓手,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持续抓实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强化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扎实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水美新村”建设,确保金牛河、思濛河、安溪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其他流域水质持续稳定向好。
四、部门联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开展联合执法,按照“严管、严查、严罚、严办”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尤其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