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水利局在2020年的河湖专项联合执法巡查中,发现齐乐镇龙鹄村5组(原石桥乡段)有农户在河道边建房,将保坎砌到了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侵占河道约60平方米,我局河道管理站和水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同齐乐镇镇政府取得联系,会同齐乐镇镇政府工作人员找到当事人龙鹄村5组村民齐某某,向其详细宣传了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齐某某当场承认了错误,并配合镇政府于11月10日上午对违建部分进行了拆除,也给周边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