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道路运输领域监管。加强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格营运驾驶员资格审核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运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制度,严把安检关、客车例检关、出站检查关。
二是强化公路领域管理。加强对国省干线、重要旅游公路、农村公路的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处治。
三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监管。丹名路和观音桥建设工地严格落实节后复工验收核查制度,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验收不合格、程序不规范的停工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