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单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机构,配备专兼职养护管理人员,加大管理养护投入力度和履职能力建设,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体系。
二是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统筹使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养护资金的审计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三是创新公路养护服务供给。推行“公路养护+”融合发展模式,通过村集体公司购买服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助推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增收,促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