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县城监大队在例行巡查时发现齐乐大道丹夹路口往G351线方向右侧在进行场平,拟动工建设。执法人员上前询问发现无任何手续,属违法建设,当即责令立即停工,业主当面表示不再建设。11月17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处又在违法施工,分管领导敖治龙率4名城监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再次通知业主行为违法,城监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拆除围墙(约1米高)约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