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住建局督查组在我县泓嵩燃气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和执法建议,丹棱县住建局总工程师罗云国、建管股股长彭利新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于2016年5月23日到丹棱县泓嵩燃气有限公司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检查泓嵩燃气有限公司安全工作中发现该公司1支灭火器在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更换、未设置风向标、生活区范围家禽未圈养,存在安全隐患。县住建局总工程师罗云国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更换使用过的灭火器,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风向标的设置,立即完善家禽的圈养,做好生活区于工作区的分离。2016年5月30日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丹棱县泓嵩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复查,经检查该公司已整改完善。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罗云国在检查过程中指出,燃气安全管理任务繁重,今后我局将继续燃气安全大检查、抓好燃气安全教育,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齐抓共管,全力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确保我县燃气运营、使用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