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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丹棱县住建局 发表时间:2020-01-21 17:32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dl.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丹棱镇杨柳街80号;邮编:620200;联系电话:028-3720217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贯彻《条例》,总结、评估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并按《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依法规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6〕40号)《丹棱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并面向社会公开。

(二)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要求,对公共企事业、行政审批、招投标、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信息进行公开。

(三)精准发力,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和转载机制,指导各乡镇和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中央、省上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和发布工作,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2019年,政府网站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准扶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转播各类新闻发布会共计4次,未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未用政务微博微信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

(四)形成合力,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健全政府网站建设制度规范,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消除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印发《丹棱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以评促建,推动全县政府网站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加强与县政府新闻办、县网信办合作,确保政务微博微信正常运行,大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应用。三是完善其他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发挥县、乡级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服务作用,全年累计接待236人次。加强县长信箱、政务服务热线等建设,使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方便快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占2%;计划总结类信息4条,占8%;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2%;工作动态类信息40条,占78%;人事类信息0条,占0%;财政类信息1条,占2%;行政执法信息数1条,占2%;其他类信息3条,占6%。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股室及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

2.法规公文类:公开了规范性文件。

3.政府决策类:公开了全县性重大决策、规划、项目情况。

4.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等重点工作情况。

5.行政执法类:公开了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的监管情况,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决定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6.人事信息类:公开了全县公选公招及任免情况。

7.财政信息类: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重要专项经费分配使用情况,征地拆迁安置情况等款物管理情况。

8.承诺事项类:公开了承诺办理事项完成情况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9.人大代表建议: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

10.政协提案办理:公开了政协提案。

11.其他信息类:公开了单位整体情况、政策说明、政务活动、社会监督等信息;公开了医疗服务、教育考试、水电气、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公共服务信息和办事指南。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全县各单位的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可在线受理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公众既可以获取所需信息,也可以参与在线讨论、调查以及下载办事表格。共公开信息51条。

2.新闻媒体: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布出台的重要文件,反映重大工作进展。

3.其他形式: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全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公众的期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针对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多公布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TT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谌德友 审核人:邹材清 填报人:黄琬淇

联系电话:18080391319 填报日期:2020.1.20

附件2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填报单位: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分项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51

(一)概况信息数

1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4

(三)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

1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40

(五)人事信息数

0

(六)财政信息数

1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1

(八)其他信息数

3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权力责任清单公开情况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权力清单


1

公开权力清单县(区)级部门个数▲

1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责任清单


1

公开责任清单县(区)级部门个数▲

1

是否公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

是否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预

算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本年度预算


1

公开本年度预算县(区)级部门个数▲

1

财政决

算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上年度决算


1

公开上年度决算县(区)级部门个数▲

1

“三公”

经费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


1

公开“三公”经费县(区)级部门个数▲

1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数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数


农村危

房改造

对象认定过程信息公开数


补助资金分配信息公开数


改造结果信息公开数


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数

2

土地供应信息公开数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数


(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

是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是否公布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



是否公布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信息公开数


(五)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扶贫政策信息公开数


扶贫项目信息公开数


扶贫项目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数


贫困退出信息公开数


(六)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数


项目基本信息公开数


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数


(七)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数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数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数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数


(八)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信息公开数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信息公开数


(九)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

是否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是否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



是否发布空气质量级别



是否公开首要污染物



是否发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是否按季度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是否按季度发布供水厂出口的饮水安全状况



是否按季度发布用户水龙头水质的饮水安全状况



(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数


是否公开食品合格产品名单和不合格产品名单



是否每月公布上月食品抽检汇总分析情况



是否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



食品药品安全处罚信息公开数


(十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数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数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数


(十二)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人大建议结果公开数


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数


(十三)其他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数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数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数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数


信用信息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是否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政务微博

本级(本部门)是否开设政务微博

0

县(区)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0

政务微信

本级(本部门)是否开设政务微信

0

县(区)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0

政务服务

中心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档案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图书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单位负责人:谌德友 审核人:邹材清 填报人:黄琬淇 联系电话:18080391319 填报日期:2020.1.20

填表说明:

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表格中填写“是、否”的统计项,若情况为是,请填写“1”;若情况为否,请填写“0”。

3.标注“▲”的指标,市级部门不填写。

4.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街道)和县(区)级部门信息。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