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住建部、省住建厅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精神,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我县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工作的过程中,充分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尊重民意、居民自治”的原则。坚持政府指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改不改群众说了算”广泛征求群众意愿,有序推进改造工作。二是“因地制宜、一院一策”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针对不同小区的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造方案,实施分类改造。三是“结合周边、统筹兼顾”的原则,小区改造要坚持点面结合,整体一盘棋。结合周边情况,统筹推进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拆墙并院”。四是“综合配套、注重品质”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加强硬件建设,又要建立小区自治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小区建设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