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制约,预防和纠治“四风”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厅《关于印发< 行政行为“一事一卡两表”自我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环保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丹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政行为“一事一卡两表”自我监督制度的通知》,“一事”,是指环保行政权力清单所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一卡”,即《行政行为纪律告知卡》是告知服务对象行政行为应遵守的纪律规矩内容和举报电话;“两表”,即《行政人员遵规守纪情况反馈表》、《廉洁行政再监督回访表》。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监测站、环境综合管理一股、二股等股室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行为时必须向服务对象发放“一卡一表”,并告知填服务对象将“一表一卡”以信件形式反馈环保局纪检组,环保局纪检组将对股室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举对强化县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