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2016年春灌顺利进行,防止春灌期间水污染事故发生,我局积极作为,向企业下发了春灌期间涉废水排污企业加强监管的通知。
一是要求各排污单位加强人员管理,技术培训,防止操作失误造成水污染,影响春灌;
二是要求排污单位加强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及检查、检修,防止废水出现漏排或不正常运行等现象,造成水污染事故;
三是要求各排污单位落实专人管理生产废水,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物质、设备等准备,避免造成水污染事故发生,影响春灌;
四是我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不定期、不定时地对涉废水企业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偷排、漏排、直排或排放超标废水等现象的企业,将依法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