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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实施“五项措施”迅速落实主城区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来源: 发表时间:2016-02-03 16:29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全县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引发重度以上空气污染,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倡导绿色春节。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机械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丹棱镇政府、机械园区、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督查室、教体局、公安局、环保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我县印发了《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月7日起至2月22日止,丹棱县主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其中九龙广场、唢呐广场、大雅广场和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含职工住宅区)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细化分工,加大宣传。明确各成员单位、部门的职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社区、网格员作用,通过标语、传单、短信等形式,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禁限放有关规定的宣传,确保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做到“家喻户晓”、“全城皆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丹棱县公安、环保、交通、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对违规燃放行为做到每起必追、每起必究。

五是严格督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县级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等行为予以通报和问责,确保禁限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