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27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齐乐镇政府等16个县级部门和乡镇在局五楼会议室分会场参会。
会议通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传达了《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委办【2018】30号)文件精神,及眉山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方案,并对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对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重要性及要求进行了强调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