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和关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以《意见》为指导方向,着力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切实加强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监管和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附件: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