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6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企业环保责任,督促企业守法,通过采取培训、指导、点对点帮扶等方式,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丹棱县污水处理厂、丹棱万平纸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9年省级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多次补充完善佐证资料,和企业一道共同完成了基础资料收集,通过了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