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服务民营经济项目招商及审批。我局将行政审批股室业务整体搬迁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咨询审批“一站式”服务,制定了办事指南和规定办结时间,实现了项目建设环评登记表网上自助提交,提高了办事效益。审核排污许可证 4家,严格环评审批,对引进的项目严格把关,严格否决涉重、超总量排放的项目,共审批项目环评报告书手续5个,项目登记表备案数29个。把环保作为项目招商前置条件,配合县经合局外出考察项目,先后5次外出考察项目,规避投资风险。
二是积极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评估,从源头上规范农业经营主体合法经营,争取贷款发展农业生产,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经济,先后三批,为40多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支撑服务。
三是为企业提供环保方面的服务。1-6月分别为12家企业的项目升级改造、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环境监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提供服务25余次;调解企业环境矛盾纠纷23件,深入园区组织100余家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讲,发放《环保守法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2000余份,让企业知法、懂法,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双随机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不过度执法,不选择性执法,1-6月双随机执法56家次。探索建立企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有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容错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