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县森林公安局
同心救助猫头鹰
2020年2月24日中午,丹棱县杨场镇凤凰村的村民刘某报警称,在柑橘地中发现了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大鸟,可能受伤,无法起飞,请求救助。
随后我局野保部门工作人员迅速与森林公安民警赶赴现场,进行救助。经确认,该鸟为“领角鸮”,别名“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体表未见明显外伤,活动正常,听觉敏锐,初步分析在飞行过程中因体力缺乏跌落在地,导致无法飞翔。得知情况后,我们立即开展救治,购买新鲜牛肉、矿泉水喂养,帮助其恢复体力。当日下午,在我局野保工作人员确认达到放生条件后,将其放飞大自然。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打响经济“复苏战”的同时坚决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全面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