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自然资源局 丹棱县森林公安局
重拳出击、狠抓源头,全力打赢“疫情”战
2010年1月30日,丹棱县森林公安局在张场镇金峡村成功查处一起违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件。
经查,王某某长期在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成都、眉山等地购入“七彩山鸡”,在张场镇金峡村6组搭建养殖棚进行驯养繁殖,对外销售。县森林公安局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没收了违法驯养繁殖的“三有”野生动物“七彩山鸡”380只。

近期,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公安局为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防控工作,打赢“疫情”战,开展了“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打击”的工作,做到全面实时防控,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违法驯养繁殖、猎捕、出售、运输、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取得驯养繁殖许可的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实施有效隔离,并落实专人管控,抓好源头管控工作。截止1月30日,共查处了3起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件、1起收购野生动物案件,收缴野生动物活体“七彩山鸡”442只、“豪猪”3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对全县5家驯养繁育场所实施了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