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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医保扶贫出实招见实效
来源:人社局 发表时间:2017-12-26 11:03 【字号:  

经费保障“夯基石”。在医保系统中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精准识别,动态管理。2017年,由县财政出资164.45万,共计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74人和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6人全额代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确保参保率和扶持率均达到100%。

医疗服务“强扶持”。规范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过度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原则就近治疗,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不缴纳住院预付款,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实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

医保兜底“低支付”。2017年4月1日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零支付,4月1日后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建档立卡孕产妇县域内分娩零支付。截至2017年11月25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报销2700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130.68万元,医保及县级各项补助1071.09万元,个人自费59.59万元。

门特救助“减负担”。对符合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管理病种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其特殊疾病门诊费个人支付控制在10%。截至2017年11月25日,全县建档立卡人员特殊疾病门诊报销1530人,医疗费用总额24.43万元,医保及县级各项补助21.99万元,个人自费2.44万元。对不符合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管理病种范围,但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门诊特殊救助,按2000元/人·年·病种限额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可报2个病种,个人支付不超过10%。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51人录入系统,开展了精准诊断。

一站服务“少跑路”。严格执行省、市2017年健康扶贫专项方案,全县17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一卡一窗一站式”结算服务,结算功能开通正常。今年来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4283人次,其中门诊1530人次,住院2753人次,结算总费用1217.51万元, 医保及县级各项补助1150.61万元,个人自费66.90万元。

医疗能力“大提升”。加快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及金保网络系统建设,将符合软硬件设施的村卫生室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医保政策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与全县17家定点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签订《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不定期在贫困村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暨义诊活动,全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的就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