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乡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能切实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系。为贯彻落实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眉人社发【2015】86号)文件精神,启动我县城乡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12月9日上午,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我县城乡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勇、各乡镇乡镇长、市财保公司项目经理、县财保公司项目经理、县医保中心主任,会议由县人社局局长罗朝俊主持。会上,市财保公司项目经理对城乡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解读,县医保中心主任通报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推进进度,并对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此项工作作了下一步打算:一是尽力协助保险公司做好保费征收工作,二是在医保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
最后,齐勇副县长对我县开展此项工作作了几点要求:一是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尽快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到户;二是要积极开展保费的征收,杜绝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三是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尽最大能力做好此项工作;四是各乡镇要加强征缴信息录入工作,全力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