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丹棱县人社局医保中心紧跟扶贫之路,牢牢锁定医保扶贫这项重点工作,梳理工作内容,精准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谱写医保扶贫新篇章。
抓强宣传培训,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一是广宣传导舆论。通过搭建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大会宣讲、入户讲解、“丹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解答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切实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2018年上半年积极向各大媒体报送医保相关新闻信息31篇,其中扶贫新闻信息11篇被采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走基层探民情。结合“三下乡”和“联系帮扶”活动,将医保政策、十九大精神、生活必需物资、种植技术等送到每一位贫困户身边,着力融洽干群关系,解决贫困群众就医看病问题。三是强培训提素质。不定期对各乡镇劳保所、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操作精准培训,对乡、镇、村干部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培训,使人人懂政策,人人熟悉业务办理,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病有所医。
抓实待遇享受,实时落地专项资金
一是参保缴费扶持。2018年由县财政出资180余万,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93人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与扶持率100%。二是医疗费用兜底。2018年上半年,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及特殊门诊报销2171人,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维持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财政兜底,个人支付不超过10%的文件要求,经医保基金报销和县财政兜底后,个人自费55万元,占总费用的9.5%。三是再次报销兜底。2018年上半年,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确因本县域内所有定点医院均未开展的诊疗业务,在眉山市内跨县域诊疗,治疗终结后持相关凭证回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再次报销共计28人,经医保基金报销和县财政兜底后,个人自费6.8万元。
抓准人员筛查,门特救治全覆盖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小组拟方案。为巩固2017年筛查救助成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进行再次筛查,专门成立丹棱县建档立卡门诊特殊疾病筛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丹棱县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筛查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专题宣传,精准讲解普政策。印制3万余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相关政策和门诊特殊疾病筛查救治告知书,针对性地发放到每位贫困群众手中,确保了“筛查救治一人不漏,医保待遇全面享受”。三是层层部署,协同配合出实效。逐级召开专题工作会,通过县人社局与县扶贫移民局、县卫计局、各乡镇通力配合,6月底前对全县7000多名建档立卡人员进行逐一排查,新筛查出符合门诊特殊疾病人员399人,目前全县享受门诊特殊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计1049人,做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应治救治全覆盖。
抓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定责任。与全县18家定点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分别签订《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原则就近治疗,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医疗待遇享受。二是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过度治疗,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强稽核。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将例行稽核转变为日常稽核,今年以来已对全县14家定点医疗机构、13家定点药店进行了专项稽核,重点检查了门诊特殊疾病报帐情况、药品及器械购销存是否完善等问题,对管理不规范的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按服务协议进行了相应处罚,取消了1家定点药店特殊病门诊刷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