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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05-31 11:51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从事社会保险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日;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行政单位辞退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有关待遇

与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临聘人员待遇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通过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招聘程序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报名,应聘者到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现场填写《报名表》,应聘者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者提供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1张2寸照片。报名地点:丹棱县齐乐镇北街90号。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5日(上午9时—下午5时),联系电话:028—37202905。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并于2024年6月6日前电话告知应聘者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核

1.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分值100分。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1.考核成绩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名次)。

3.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28—37203778)。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自愿放弃聘用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在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从事社会保险辅助性工作,设置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劳动合同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如系在职人员须在通知的入职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三)应聘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7202905

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