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须于7月底前完成。县社保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组织专门力量对退休人员进行数据提取、信息核对、统计测算和数据确认。截至7月28日,县社保中心为全县14352名退休人员进行了养老金待遇调整,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12358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994名,调待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让退休人员适当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