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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2-16 18:47 【字号: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作为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严格预算监督。将政府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报账制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依托预算软件系统数据,建立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业务台帐,及时跟踪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丹棱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办事,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依法依纪进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