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有效地保证了民生资金的安全、稳健运行。
一是确保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积极贯彻上级各项强民、惠民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及一般性开支,科学合理分配民生资金支出预算,在财政预算上优先保障教育、社保、卫生、涉农等民生项目,加大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力度。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建立财政民生资金定期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涉及民生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防止了民生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保障民生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完善民生资金监管机制。在民生资金管理上,构建动态、全程的监控机制,不断提升民生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将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介向外界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民生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