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对预算部门和单位,严格按基本支出按时间进度,专项支出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强化预算约束,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
二是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额纳入预算,根据债务规模和风险状况,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有效保证还本付息,从而全面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控制。
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惠民资金监管平台公开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对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