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坚持“严管、快用、高效”原则,将公办养老机构运转及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一是严格养老资金管理流程。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养老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实施全流程闭环监管,严格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管理。二是健全养老资金监控机制。日常动态监控与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对资金拨付时效、使用合规性及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问效。三是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养老政策资金支持,并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养老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