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责任。将依法理财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推动财政监督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落实,从制度层面筑牢依法理财责任链条。
二是聚合力。打破股室壁垒,统筹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强化跨股室协作联动,形成“1+N”监督合力(1个领导小组统筹,N个股室协同落实),为监督检查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强督导。在被查单位自查基础上,采取实地翻查凭证、查看账簿、核查报表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销号,推动整改落实与制度完善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