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经费保障。根据行政政法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重点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有力支持了相关单位的业务开展。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非必要支出,将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行政政法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是做好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行政政法领域的所有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实现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