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办好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实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二是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政策衔接力度,持续保障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财政投入,提升乡村整体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三是统筹财力资源,重点保障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天然气全覆盖、乡风文明提升等工程,全力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