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摸排监督。由农业农村股牵头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进行实地摸排督导,进一步加强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有效提高资金预算执行。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主动加强与发改、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住建等行业部门的衔接,着重解决项目方案编制、项目实施、资料归档等问题。
三是推进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着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监督方案,对标落实。明确财政和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对资金运行中项目规划申报、对象确定、资金分配拨付、工程实施验收、管理机制等方面,每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落实资料审核和实地审核相结合,做好财政资金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