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全面落实“单位设置、部门初审、财政复核”的绩效目标设定流程,县财政会同审计部门、人大代表等进行会审,指导单位修改完善。二是评价项目选取。以人大票决民生实事为基础,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为方向,邀请县人大、审计局和第三方机构,合力确定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高被评价项目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三是指标体系设置。利用“逐项分解+框架清晰+可测可评+突出特色”相结合的方式,分项目设置指标体系,厘清“一二三级”指标逻辑,立足要点、细化标准,重点围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思路,设定特色个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