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眉山市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情况检查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市财政统筹安排部署,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情况联合检查评价工作。
一是组建检查评价小组。按照工作安排,由全市各区县财政、审计部门分别组成4个小组开展现场核查,由各区县财政、审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每组人员不低于6人,具备有效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2名。
二是检查评价对象。确定30家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社会代理机构和7家集采机构作为现场检查评价对象。按照公开招标、非公开招标方式全覆盖的要求,原则上每家被查机构抽查项目数不少于5个。
三是现场检查评价。根据文件要求,各现场核查小组对照检查评价口径逐项核查,形成工作底稿,并交被查机构签字盖章确认。现场核查小组将底稿资料及时进行复核、封存,形成完整检查结果。
四是处理处罚情况。现场核查小组将工作底稿反馈至采购项目归属地的财政部门,由县财政局认真核实后,对确认违法违规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是信息公开。将处理处罚结果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对受到处罚的代理机构公开惩戒,不断改善政府采购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