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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优势 助力环保建设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2-21 19:59 【字号:  

在全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潮中,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通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有力地助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

一是发挥法治宣传职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把《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列入“七五”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结合“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等重要时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推进第三方调解和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中,动员法律服务人员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为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受到环境污染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当事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受理、审查、审批、指派”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是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妥善化解涉及环保、林业、水利、养殖业污染治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事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