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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律援助 撑起困难群众的“法治蓝天”
来源:丹棱县司法局 发表时间:2024-12-30 14:15 【字号:  

今年以来,丹棱县司法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撑起法治“保护伞”,为他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曹欣梦就是法律援助服务的受益者之一,2023年9月11日,曹欣梦在仁美镇高速公路收费站路口与一辆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自己和搭乘的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对方负全责,而肇事者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曹欣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钱聘请律师进行诉讼,无奈之下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快速进行审查,并于当天指派专职律师承办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法律援助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履行法定援助义务是我们律师必须要尽的法律援助义务,受援人在找到我们以后,我们为他进行了相应的举证、立案、诉讼,最后通过法律诉讼手段为他获得了相应的利益。”四川明雅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明伟说。

承办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终让受援人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款项。

“我们家里困难,拿不出多的律师费,感谢法律援助帮我们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受援人曹欣梦说。

“法律援助制度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平等的司法保障,我们作为律师将会一如既往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定的法律援助义务。”四川明雅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明伟说。

这一案例是丹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生动写照。今年以来,丹棱县司法局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致力于为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了解,截至目前,丹棱县法律援助中心超额完成今年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其中为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986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12%,提供法律援助案件服务132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20%。

通过“建章立制”,对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服务实行全流程监管,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立案和出庭辩护等工作,对办结案件施行“结案即评”,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丹棱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已建成的乡(镇)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预受理服务,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受援人,一律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下一步,丹棱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向优发展,以落实民生工程为引擎,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