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典型、激励先进,充分发挥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新局面,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交叉验收、审核评议和社会公示,四川省司法厅日前决定命名丹棱县司法局仁美司法所为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活动,引导广大司法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积极向被命名的“枫桥式司法所”学习,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共建共享,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坚决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