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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
丹棱县仁美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02-23 14:20 【字号: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近日,仁美司法所在雄义村8组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兄弟间的矛盾。

近日,雄义村8队村民彭某金急冲冲来到仁美司法所,请求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其与母亲熊某某、弟弟彭某强之间的赡养纠纷。人民调解员李兰英当即联系镇社会治理办工作人员及雄义村网格员一起于当日下午赶到现场进行调解。

通过走访了解,熊某某92岁,生有两子,老大彭某金,老二彭某强,现老人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自理需照顾,但二儿子以自己已经赡养过父亲为由,拒绝赡养母亲,兄弟两人因此发生过口角、推搡。

在现场,人民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赡养的陈述和意见,也询问了熊某某的意思。结合《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对两兄弟讲道理、摆事实,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工作,让两人现场做出会好好共同赡养母亲并努力不再发生冲突的承诺,最终双方达成协议:1.熊某某在老大彭某金家居住,并由彭某金照顾其日常起居;2.老二彭某强每月提供60斤大米,10斤猪肉给熊某某;3.熊某某生病住院由两兄弟轮流照顾,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两兄弟平均分摊。

及时化解老人熊某某的赡养纠纷,反映出仁美司法所一直以来不断加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也是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