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托每月“党群集中活动日”,在全县50个村(社区)开展以“支部引领、群众参与、集中活动、常态治理”为主题的普法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理念,养成“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习惯,有的放矢将普法成效落到实处,助力基层治理跨越式发展。
一、实现普法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现党群活动全覆盖。全县50个村(社区)均制定了活动开展制度,在每月的固定一天开展一次“党群集中活动日”,实现全县所有村(社区)党群活动全覆盖。二是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50个村(社区)把法治宣传纳入每月“党群集中活动日”必修课,实现法治宣传活动一月一次全覆盖。三是实现受教群众全覆盖。参加“党群集中活动日”活动的人员为全村(社区)的老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对未及时参加的群众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传达活动内容,实现受教人员类别、范围全覆盖。
二、实现宣传形式多样化
一是成立法治文艺宣传队。各村(社区)均成立法治文艺宣传队,通过快板、小品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寓教于乐。二是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每月对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邀请农业、民政、人社、公安等职能部门有针对性的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现场答疑,有效解决了干部群众办事“两头跑、人难找、办事少”等问题,切实破解了群众的法治难题。三是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活动。基层法庭、司法所等机构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活动,把纠纷搬上台面,把调解摆到桌面,化解纠纷的同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三、实现依法治村加速度
一是促进村事共议。“党群集中活动日”吸纳群众参与进来,与村(社区)干部群众共同商量、出谋划策,既让群众知晓村(社区)大小事务,又充分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极大推动了社情民意收集与群众参与村(居)务监督。二是推进村庄共治。“党群集中活动日”将社会治理、生产生活安全、建房审批、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公共管理等方面的民情汇总起来,形成合规合法、朴实管用的村规民约,让村民真正参与到村庄治理中,有效提升“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三是培育“依法治村”骨干。村(社区)干部、法律顾问依托“党群集中活动日”给村(居)民集中上法治课,推动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速形成“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
四、实现基层治理新成效
一是村风民风和谐。近年来,丹棱县各村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和谐,无重大上访事件,98%以上的群众矛盾在村一级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基层治理成效明显。齐乐镇狮子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丹棱县先后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第二批眉山市法治示范县”“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