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到2017年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现兜底脱贫。2015年9月9日,县人民政府将农村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从每人2300元/年上调至每人2800元/年。县民政局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人均月补助上调40元,全县8970名农村低保月增加补助35.88万元,新增的886名农村低保平均月领补助150元,全县每月多增低保支出13.29万元,两项相加49.17万元。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县月增加农村低保补助49.17万元,年增加590.04万元,使全县9231名农村低保得到了实惠,增强了脱贫摘帽的信心和决心。2016年7月6日,县人民政府再次将农村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从每人2800元/年上调至每人3100元/年,实现了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目标,为全面完成“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留足了政策空间。为全面实现丹棱县4个省定贫困村及17个市定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兜尽兜。今年8月,丹棱县民政局积极组织工作组深入4个省定贫困村开展新增调标、扩面工作事宜,并就建档贫困户中的新增调标及扩面工作进行特事特办,共新增低保户24户,新增低保保障人口40人,扩面12人,调标22人,让更多的贫困户享受到了低保兜底的惠泽。在联系村的顺龙乡青云村逐户走访过程中发现,因智力障碍、面子观念等因素影响,存在一些符合低保条件而不能申请或不愿申请的现象;在村组评议中群众代表平均主义观念严重或申请者邻里关系紧张,导致个别符合低保条件而被村评评掉的现象。基于此种情况,县民政局主动发力,与乡镇干部一同走村入户,宣传低保政策,查找、解决问题。不能写申请的由村组干部代写申请,不愿写申请的经劝导后主动申请,打破村里“平均主义”观点,对于邻里关系紧张的,村组干部主动帮助协调。2015年,丹棱县共清退581户880人,新增502户,651人;2016年1-9月清退204户352人;新增1157户,1286人。在4个省定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享受低保兜底政策户数从2015年末的43.04%上升到现在的65.82%,提升了22.78个百分点,低保保障人口从2015年末的25.82%提升到现在的37.81%,提升了12.53个百分点,做到了应兜尽兜。由于严格把握了低保出入审核关,在低保普查认定及精准识别过程中,群众都十分认可,无一人反映农村低保不公平、公开、公正,打造了丹棱县“阳光低保”,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保障对象更加精准,将“低保兜底”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