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民政局起草了新的《丹棱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正在报送县政府审批通过。新《办法》规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五、孤儿在本县住院或跨市住院结算时实行一站式救助,并且丹棱现已开通一站式救助,做到城市、农村全覆盖。1、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除城乡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保、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承担费用救助比例70%,年救助封顶线最高可达20000元。2、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进行救助(三级医疗机构20%,二级医疗机构30%,一级医疗机构40%,基层医疗机构50%,年救助封顶线最高达8000元。3.城乡低保对象因特殊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门诊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按50%救助,每人每年救助不超过2个病种的门诊费用,按照病种每年最高可享受2000元的民政救助。并且患重大疾病、普通疾病、特殊门诊救助不冲突,可以叠加享受。二、目前正准备将不是低保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享受与低保对象同等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