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0〕24号)、《眉山市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丹棱县委托乡镇、村(社区)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我县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强化对社会救助管理责任的落实,明确乡镇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稳妥推进。
二是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全面提升乡镇民政干部、村(社区)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对低保对象家庭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实现精准救助。目前,已清退死亡低保对象17户,财产超标不符合低保对象33户。
四是实行备案管理。要求乡镇每月填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汇总表》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变动花名册》,做到及时备案、人员动态管理到位。
五是预防矛盾纠纷。督促指导乡镇及时向低保清退对象送达待遇取消的通知,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全面预防和处置矛盾纠纷,做到服务对象满意。
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抽查、综合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治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放管齐抓”。
当前,共复核农村低保4266户6562人,清退324户909人,新增低保174户2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