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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工作法做实村(居)务公开工作
来源:丹棱县民政局 发表时间:2022-03-25 11:38 【字号:  

村(居)务公开是提高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群众更加充分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之一。丹棱县民政局通过实施“三步”工作法,做实做深村(居)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立台账。2021年10月向各乡镇制定并转发了《眉山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眉市民发〔2021〕54号),对村(社区)村(居)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对公开内容意见建议的处理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根据村务公开内容,建立检查台账,对督促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

(二)组织力量,督促指导。组成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社会事务股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村(居)务公开督促指导小组,会同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定期对村(居)务公开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实行一季度一督导。2021年先后下沉督导7次,抽查村(社区)11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

(三)限期整改,全面提升。针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做到当场指出,立即反馈,限期整改,对需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开展问题“回头看”,对督导中发现问题作为日后督导的重点,并开展二次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村(社区)和存在问题,将上报县委巡察办和纪委监委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