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提升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质量,丹棱县民政局于近期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查找资料、翻阅档案,核查社会服务机构在申请成立时提供资料完整性,重点审查提交印章、银行账户备案表和新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情况,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年检工作。对我县登记注册48家社会服务机构发布年检通知,严格开展社会服务机构年检工作。重点检查各个社会服务机构是否按照社会服务机构章程设立理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否按章程和要求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建立健全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证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不按规定接受或者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强化党建工作。对新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要求在社团组织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年度检查挂钩。因大部分社会组织的党员人数偏少,无法独立成立支部,为更好的发挥党支部在社会组织中的作用,开展前期摸底统计党员人数,为下一步探索建立联合党支部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