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旅店业管理工作,县局采取三项措施,有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旅店业管理水平和质量。
一、强化日常,规范管理。一是创新制度,加强管理。采用日常检查,动态管理等办法,对辖区旅店实行全方位管理,并定期对照“一标三实”、旅店业管理系统梳理辖区旅店业基础数据,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结合近年来手机微信平台的迅速发展,受众面宽,具有实时、便捷等特点,不断拓宽警务服务载体,依托“微信”公众网络平台,创新旅店业管理模式,建立旅店业管理群。二是加强检查,强化制度。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对旅店业的实名制登记、安防设施、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严格督促落实旅店“四制”制度,坚持思想认识为重、宣传引导在前,日常检查为主,突出以住宿登记验证、系统及时传输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三是狠抓业主管理。严格制定详细的内容,对辖区旅店业实行年度考核,明确奖惩标准,扎实推进旅店业的规范管理。同时,适时开展旅馆业培训工作,强化法律知识培训,适时通报辖区旅店业的治安状况、管理现状和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督促业主和从业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
二、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把检查督导作为推进实名制的重要抓手,在日常巡查、检查监督、考核评查上狠下功夫,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实用的管理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是日常巡查制度化。各派出所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不少于2次对旅店的营业资格、实名登记、消防等情况开展全面日常检查。二是检查监督常态化。由县局指挥中心、治安、督察大队等部门抽调民警组建工作专班,每月对旅店业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调查、倒查,重点检查信息录入、实名登记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三是考核评查标准化。按照县局《旅馆业考核办法》严格对派出所、旅店业专管民警采取月考核、年评比的方式排名考核,对连续排名末尾的派出所和专管民警或被公安部、省厅、市局暗访检查通报批评的,县局按照相关规定对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诫勉谈话,专管民警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强化培训,夯实基础信息。为确保旅馆前台登记人员达到“五会”,即“会上网、会登陆、会扫描、会上传、会排除一般故障”,县局采取集中授课、重点上门、以点带面等形式,对专管民警及旅馆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利用多媒体课件演示,对信息系统的功能、操作及常见问题的解决处理进行了细致讲解,参训人员进行操作练习。针对部分家庭式小旅馆业主年龄大,不会使用电脑的情况,采取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上门培训办法,消除业主的畏难情绪和排斥心理,手把手反复培训指导,对实在接受不了的老人,民警采取先教会其子女,再由子女培训的方式,既缓和了警民矛盾,又能大大提高培训成果巩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