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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措施力保夏季汛期道路安全畅通
来源: 发表时间:2016-06-12 16:26 【字号:  

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支队《关于切实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交管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五措施确保汛期交通安全,以期达到预防为主,减少事故的目的,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领导组织,及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大队成立大队长杨旭任组长,教导员徐成杰任副组长的汛期交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中队。教导员徐成杰具体负责讯汛期工作的指挥协调,积极落实应急警力、车辆及装备,即:对讲机随时保持满电状态,并准备好雨衣、雨鞋等雨具,如遇到突发情况确保及时行动。二是安排专对于道路中断、交通拥堵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做到不迟报、缓报和漏报。

二、加强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大队组织民警有针对性地对辖区所在道路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旅游线路丹棱至老峨山段,对依山危险路段,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以上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找隐患症结,分析形成原因,提出具体的整治意见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责成交通部门限期予以整改,对短时间不能完成治理的,设置警示标志,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降雨期间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暂停或调整客运班线,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重点路段管控。大队根据辖区降水情况,适时启动应急机制,增加执勤警力,提高勤务等级,加强省道106线及老峨山旅游线路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全力指挥疏导过往车辆,确保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车辆优先通行。巡逻执勤时发现道路损毁、山体滑坡、公路塌方等突发情况的,立即通报防汛、交通运输部门迅速修复,做好滞留车辆的分流疏导,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对于因降雨受困的客运车辆,协调民政等部门全力救助受困群众并保障饮食供应。

四、加强车辆通行速度管理。大队加强降雨期间的速度管控,及时在公路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车载电子显示屏发布限速提示,并通过交通广播以及巡逻喊话等方式,提示过往车辆保持安全车速。在丹蒲路、丹名路、齐乐大道、丹夹路等弯道、坡道较多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在车道施划减速、限速提示语,增加振动减速带,提醒驾驶人合理控制行驶速度。对于交通流量较小的漫水路段,可以通过渐进摆放锥桶的方式将多条车道压缩为一条车道,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并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增加测速点,充分利用固定监控设备和移动测速设备,综合运用定点测速、区间测速方法,加大执法力度。

五、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大队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实时掌握持续性大范围降雨天气情况及道路通行信息,确定大范围降雨天气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及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路况信息,开展出行交通安全提示,引导驾驶人选择合适的时间、线路出行。对于因强降雨导致交通中断的,及时发布中断原因、正在采取的措施、预计恢复时间和绕行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