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组织全县34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召开联席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摩托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涉及的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判决及相关评析》等相关文件。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规范标准。电动车经销商要对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把好进货关,不得销售不符合规范的电动车,不得对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作不用注册登记、不用考取驾驶证等虚假宣传。二是严查违规销售。经销商立即停止不符合规范的电动车销售,自行处理违规电动车。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销售不符合规范的电动车、虚假宣传的经销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三是严肃追究责任。不符合规范的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销售存在产品缺陷的产品、虚假宣传的经销商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