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丹棱县四项保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一是广泛宣传,舆论导向,做好监督保障。各学校认真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适时公布招生政策。县教体局在丹棱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上就今年招生政策进行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是严明纪律,阳光招生,做好纪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到“三个不得”,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入学机会。严禁超规模办学,逐步实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是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小升初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是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做好责任保障。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县教体局责成监审股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给予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