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
《丹棱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您所关心的就是我们所高度重视的。为此,特地为大家正式推出!
一、招生管理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向县教体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加盖医院公章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
(二)统一实施线上招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三)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当申请学位人数超过服务区核定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县教体局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四)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不得中途增班招生。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分别为45人、50人,不得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
(五)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入学政策,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军人(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县教体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八)做好其他情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丹棱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也在集体户籍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范围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齐乐小学教学点 |
原石桥乡(黄山村、元山村、界牌村、麻柳村) |
中隆小学 |
调整后的(中隆社区、石河村、宿场村、黄金村),原双桥镇梅湾村 |
双桥镇小学 |
原双桥镇(五龙村、金藏村、中山村、团林村、刘坡村、石牛村、桂香村) |
唐河小学 |
调整后的(龙滩社区、红石村),原丹棱镇(龙鹄村、兴隆村) |
顺龙乡小学 |
调整后的(幸福村、青云村、柏木村、官厅村) |
杨场镇小学 |
调整后的(金牛社区、金龙村、曾坝村、古井村、朱沟村) |
何场小学 |
调整后的(何场社区、大兴村、凤凰村) |
仁美镇小学 |
调整后的(里仁社区、光明村、雄义村、罗沟村、高河村) |
仁兴小学 |
调整后的(河湾村、大田坎村、廖店村、金峡村) |
张场镇小学 |
调整后的(锁江社区、岐山村、文武村、三合村、万年村、峨山村)、原河湾村、金峡村 |
城区小学 |
齐乐镇6个社区(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子女,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人员子女。 |
齐乐镇小学 |
齐乐镇(新桥社区非城镇居民、观音社区、大林村、青龙村、城南社区非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子女),齐乐镇6个社区(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购房、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
端淑小学 |
齐乐镇6个社区(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符合条件的购房、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齐乐镇4个社区(狮子、东升、城西、白塔)非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子女,齐乐镇6个社区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子女。 |
丹棱二中 |
顺龙、中隆、唐河、齐乐镇(含齐乐镇小学教学点)、仁兴、张场小学毕业生 |
齐乐镇(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6个社区购房、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仁美中学 |
仁美小学毕业生 |
文汇中学 |
杨场、何场小学毕业生 |
双桥中学 |
双桥小学毕业生 |
丹棱中学 |
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人员子女 |
三、学位申请
学段 |
申请学校 |
申请所需条件 |
提供材料 |
申报批次 |
幼 升 小 幼 升 小 |
城区小学 |
户籍在齐乐镇6个社区的城镇居民 |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
第一批次 |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与居住地一致 |
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证明监护关系的印证材料 |
第一批次 |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而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申请学位(其他法定监护人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
第二批次 |
各类优抚人员子女 |
相关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印证材料、证明监护关系的印证材料 |
第一批次 |
端淑小学 |
购房 |
(1)购房地点在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6个社区范围内;(2)截止2023年5月1日前已连续居住满6个月。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明连续居住、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
第一批次 (居住满6月) 第二批次 (居住不满6月 ) |
经商 |
(1)进城经商地点在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6个社区范围内;(2)截止2023年5月1日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满6个月;(3)在城内实际居住。 |
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实际居住、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
第一批次 (执照办理满6月) 第二批次 (执照办理不满6月) |
务工 |
(1)进城务工地点在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6个社区范围内;(2)用人单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订有《劳动合同》;(3)截止2023年5月1日前用人单位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保满6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4)在城内实际居住。 |
《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凭证、证明实际居住、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
第一批次 (缴纳社保满6月) 第二批次 (缴纳社保不满6月) |
齐乐镇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6个社区城镇居民户口,齐乐镇4个社区(狮子、东升、城西、白塔)非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子女 |
户口簿 |
第一批次 |
集体户籍子女 |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
第二批次 |
齐乐小学 |
齐乐镇新桥社区非城镇居民、观音社区、大林村、青龙村、城南社区非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子女 |
户口簿 |
第一批次 |
齐乐镇6个社区(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购房、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
提供材料和本表中端淑小学招收的购房、经商或务工需提供的材料一样。(见上) |
和本表中端淑小学申报批次一样。(见上) |
集体户籍子女 |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印证材料 |
第二批次 |
各乡镇小学 |
户籍所在地小学 |
户口簿 |
第一批次 |
小 升 初 |
丹棱二中 |
顺龙、中隆、唐河、齐乐镇(含齐乐镇小学教学点)、仁兴、张场小学毕业生 |
提供原毕业小学打印的学籍卡 |
第一批次 |
齐乐镇东升、城南、城西、白塔、新桥、狮子6个社区购房、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提供材料和本表中端淑小学招收的购房、经商或务工需提供的材料一样。(见上) |
和本表中端淑小学申报批次一样。(见上) |
丹棱中学 |
城区小学毕业生 |
提供城区小学打印的学籍卡 |
第一批次 |
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人员子女。 |
相关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第一批次 |
各乡镇初中 |
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 |
提供原毕业小学打印的学籍卡 |
第一批次 |
说明:.小学毕业生因户籍、住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跨区县申请学位的,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须按拟申请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教体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原就读小学所在的区县教体局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拟读、就读区县教体局先后审核并签署意见,并上报市教体局核准。未经核准,擅自跨区县申请学位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
四、学位确定
第一步:学生家长网上报名(5月20日前)
第二步:县教体局初审(6月20日前)
第三步:学校校审(6月30日前)
第四步:县教体局公布录取结果(7月15日前)
第五步:学校发布“入学通知”(7月15日前)
第六步:学生家长“扫码报到”确认学位(7月15日前)
第七步:学生按“入学通知”报到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3月31日前 |
科学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 |
教体局 |
核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
4月 |
25日前 |
县教体局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
教体局 学 校 |
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议。 |
上传招生方案到“全省招生系统”。 |
26日前 |
县教体局通过当地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学校按照招生方案制定本校招生公告,并通过公示栏、给家长一封信、校门口张贴等形式开展招生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
教体局 学 校 |
教体局编印“全省招生系统”使用说明,学校确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熟练使用“全省招生系统”。 |
教体局进入“全省招生系统”完成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批次、时间节点、提供材料等信息设置。 |
教体局 |
30日前 |
幼儿园召开幼升小、小学召开小升初毕业年级家长会:宣传招生政策、培训学生家长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印发“全省招生系统”使用说明、小学打印学籍卡。 |
教体局 学 校 |
5月20日前 |
教体局及学校指导家长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报名登记等工作。 |
教体局 学 校 |
5月21日—7月 15日 |
6月20日前,县教体局将对家长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审核不通过的,报名系统将以微信方式通知家长修订完成信息,县教体局再次进行复审。 |
教体局 |
6月30日前,学校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在系统中进行校审 |
学 校 |
7月15日前,校审通过后由县教体局统一公布录取结果,学校进入系统发布“入学通知”,家长进入系统确认学位,按时“扫码报到”。 |
教体局 学 校 |
8月 |
教体局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
教体局 |
9月—10月 |
新生报名入学,9月10日前县教体局以学校为单位上传报到学生名单;完成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统计;学籍导入、审核等。 |
教体局 学 校 |
六、202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学校 |
班级数 |
学位数 |
学校 |
班级数 |
学位数 |
双桥中学 |
2 |
110 |
杨场小学 |
2 |
110 |
第二中学校 |
8 |
440 |
石桥教学点 |
1 |
55 |
文汇中学 |
3 |
165 |
唐河小学校 |
1 |
55 |
仁美中学 |
2 |
110 |
中隆小学 |
2 |
110 |
丹棱中学 |
11 |
605 |
双桥小学 |
2 |
110 |
城区小学校 |
8 |
440 |
仁美小学 |
2 |
110 |
端淑小学 |
8 |
440 |
何场小学 |
1 |
55 |
齐乐镇小学校 |
4 |
220 |
仁兴小学 |
1 |
55 |
张场小学 |
2 |
110 |
顺龙小学 |
1 |
55 |
七、招生电话
(一)招生监督。联系电话:028—37204330 联系人:陈老师
(二)系统操作。联系电话:028—37209061 联系人:倪老师
(三)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28—37209061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八、温馨提示
“全省招生系统”家长端开放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家长端操作使用说明
近期将在“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推出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