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配合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
调查时间: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和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被调查者进入中国教育督导网或直接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丹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