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开展课后服务有哪些政策依据呢?
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
2019年1月25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根据四川省情对课后服务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2019年2月1日,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发〔2019〕4号),进一步对课后服务相关工作做出明确要求。
2019年5月6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眉市发收价费〔2019〕120号),对课后延时服务收费作了相关规定。
2019年7月30日,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丹棱发改发〔2019〕5号),明确了收费标准和经费管理办法。
2019年8月,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出台了《关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规范课后服务操作细则。
问题二:课后服务主要为学生提供哪些服务?
1.增强体质健康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校园球类项目”等学生喜爱的体育项目,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和爱好,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增强青少年体质。
2.提升综合素质类。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开展阅读、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
3.参与实践活动类。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大雅堂、老峨山、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研学旅行。
4.安排作业辅导类。适当安排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学生在完成作业时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问题三:是不是每所中小学都能提供课后服务?
学校是否提供课后服务,主要视家长和学生的需求而定。按照文件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问题四:课后服务在哪个时间段开展?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不少于二课时,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问题五:课后服务的对象有哪些?
课后服务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本校在读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学生、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问题六:学生是否必须参加课后服务?
不是。课后服务工作坚持面向有需求的学生,严格以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问题七:参加课后服务需要交纳多少费用呢?
根据文件规定,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费标准按照《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 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丹棱发改发〔2019〕5号)执行,可收取不高于160元/生/月的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开支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补助和耗材等相关费用。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实行免费服务,对三残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部分费用。
问题八:哪些人员可以参与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师资为学校教师、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和社会上有特长的专业人士等。
问题九:课后服务从何时开始实施?
根据我县实际,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按照“循序渐进、一校一案”的原则,开学初各校征求各方意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由丹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初审后交县教体局审核备案。9月上旬开始正式实施课后服务。
问题十: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安全如何保障?
各校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防范、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等安全机制。对开展该项工作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要提前研判,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门卫登记管理,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问题十一:咨询或反映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有哪些途径?
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咨询电话:陈老师,(028)37205706。
课后服务意见反映、违规举报、监督建议电话:教体局办公室(028)37202215,教体局监察股(028)37204330。